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傷健合樂成一家


臺灣師範大學 楊瑛教授


主後2000/6/18


本文陳述伊甸教會2000年「傷健合樂成一家」


年度目標的含意,並鼓勵基督徒


接受 主所託付的使命-向萬民傳揚福音。


前 言


願主父神和耶穌基督的憐憫、恩惠、和平安歸於尊祂名為聖的我們眾人;願伊甸教會在千禧年的異象,2000年的年度目標:「傷健合樂成一家」歸於尊祂名為聖的眾教會。此年度目標醒目的刊載於伊甸教會每週週報上,作為對參與主日崇拜的弟兄姊妹的提示與鼓勵。當帶著感謝救主豐盛恩典的情懷試寫此文時,首先發現需要對於「傷健合樂成一家」此名詞作一番探討,以便建立正確的觀念。因為觀念需要溝通,需要有共識,然後才能對此年度目標有比較清楚,而且符合時代認知的正確認識。


「傷健」的含義


首先要討論的是對於「傷健」兩字定義的重新思考,也就是說對於誰是「傷」者,誰是「健」者的重新界定與詮釋。例如以伊甸教會來說,教會的主要成員為肢體障礙與視覺障礙的弟兄姊妹。如果一般在觀念上,認為有肢體或視覺障礙的人是為「傷」者,而四肢健全或無視覺不方便的人是「健」者的話,那麼,顯然在特殊教育專業的領域裡,對於教育一般大眾建立正確觀念的課題上,我們在推展新觀念方面,不論在需要努力和需要擴展的層面向度,都還有很大的成長的空間。


問題的關鍵是出在目前這種對於「傷健」二字的僵硬劃分方法,在概念上實在是有其大大修正的必要。原因很簡單,因為四肢健全或明眼的人,並不必然的就代表「健」。環顧在我們社會上的周遭人士,無論是認識的人或是從報章雜誌、收音機、電視等大眾媒體中所閱讀到、聽說、或看到的實例中,都可以發現現,由於在生活、工作中的諸多壓力,人們有很大的機率,會在心理健康方面出現警鐘的訊號,有的嚴重時因著生活作息或工作效率受到影響,需要接受藥物、心理諮詢、乃至住院的治療,因他受「傷」了。在另一種情形中,一位肢體障礙或視覺障礙者,雖然動作或行走受到障礙所帶來的不方便,但是如果快快樂樂的過日子,喜歡自己也喜歡別人,熱愛生活,服務人群,有正當職業,則他是人群中的「勇」者,並非「傷」者。因此「傷健」兩字的真正意義,應該是將重點放在一個人的特殊需要上。所謂「傷」,指的是當事者有特殊需要。這種分類方法是陳明事實,沒有傳統的對障礙者所含的負面價值判斷的意思。因為聖經明白的告訴我們,每一個人都是神所鐘愛的兒女(約翰福音3章16節)。環顧世界各國,今日的所謂進步的國家,指的是這國家對其老百姓的人道照顧。當一國民有特殊需要時,能使其需要能得以滿足。


「合樂」的含義


  其次要思考的是「合樂」這兩個字的意義。一般的看法會認為應該用「和樂」,因為「和平、和好、和睦、和祥、和氣與歡喜快樂」是大家都響往的境界。但是仔細探索的話,會發覺「融合、合一世界中的歡喜快樂」郤是有著更高的理想。因為融合的理念是今日特殊教育的重點,特殊教育發展有其時代背景,這需要追溯到十八世紀末,我們感念三位法國大師的遠見,他們開創近代對人權與民主思潮的注重。這三人是自由派大作家伏爾泰 (Voltaire, 1694-1778),他倡導批判精神,對傳統的價值觀提出機智的嘲諷;政治哲學家孟德斯鳩(Montesquieu, 1698-1755),他主張立法、行政和司法三權分立;以及盧梭(Jean-Jacques Rousseau, 1712-1778),他以「天賦人權」學說倡導民主自由思想的。廬梭在其愛彌兒(Emile, 1762)一書中,說明由出生至廿歲的身心發展歷程,強調要依兒童個別進度而設計教學。這三位偉人的思想促使法國革命的興起,也間接促使人們重新思考,對於障礙者,是否也應該要給以平等人道的待遇?兩個世紀以來,到了今天,平等人道的待遇,更是表現在主張融合而非隔離環境的安排中。很可喜的是這種融合的理念,與今日我國政界所倡導的,在多元社會中必需作到族群融合的理念互相符合。


「合」比「和」之所以高明,在聖經裡也有其根據。因為「合樂」除了有融合快樂的含義以外,「合一」在聖經裡更是佔有獨特的地位。例如它是指人與神間的合一與和好(以弗所,1章10 節;2 13-16節),因為唯有個人與神和好之後,才能將福音傳給家人、鄰居、及遠方的人(以弗所2:17)。合一也指教會之間的需要同心,例如當使徒保羅在歐洲第一個城市(腓立比)傳道時,因看到教會間有不和的現象,因此他多次提出需要同心合意,才能興旺福音(腓立比1章5 節;27節;2章2-4節;4章2節)。至於與神結合後,其結果是歡喜快樂,這是應許,會自然而然的顯現,聖經中處處有這種歡樂的描述(如詩篇97 篇1 節;98篇4節;104篇34節)。感謝主,唯有與神結合後,在主裡才有快樂。


「成一家」的含意


  「成一家」的「成」更是極有學問的一個字。它是動詞,描述的是「轉變成功」的過程。廿世紀心理學大師羅傑士的名著之一是「成為一個人」(Carl Rogers, On Becoming a Person),描述的是人的轉變過程。轉變可以有物理變化,有生物學的機轉基礎,例如過有規律的生活,身體自然健康;當「一棵樹栽在溪水旁,按時結果子,葉子也不枯乾」(詩篇1章3節)。但聖經中的轉變,更多的卻是無中生有的化學變化。奇妙的是神的能力就表現在祂說要有就有的「成就」,例如創世紀所記載的就是「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」(創1 章3節);當耶和華神有了動的意念以後,「事就這樣成了」(創世記1章7;9;11;15;24;30節)。「耶和華 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,將生氣吹在他鼻孔,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,名叫亞當」(創世記2章7節)。「成了」一詞更是總會使我們作基督徒的觸目驚心,心被恩感,因為當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斷氣前,他最後所講的話是:「成了。」(約翰福音19章30節)。


  在「傷健合樂成一家」的伊甸教會異像中,我們憧憬所有的人都能在與神和好,討神喜悅的歡愉中成為一家人。所謂「成為一家人」也意味著「要成全家中各人的需要與願望」。的確,家人之間是需要能互相幫助,能互相體貼,能互相「成全」各人的心志。那麼,誰是「家人」呢?在中國文化中,禮運大同篇所揭櫫的世界大同,就是天下一家的理想。中國人也講「四海一家」。在基督教裡,「一家」的概念更是明確。這需要從兩個層面來作思考,首先講究的是個人與主的關係。我們未信主以前,是與神隔離的,但感謝藉著耶穌基督的寶血,而與神建立關係,與主合而為一(以弗所2章13-15),這不只是在靈命上,即或在我們的身體上,也要「漸漸成為主的聖殿」(以弗所2章21節),要當事人學習順服,以便可以為主所用。第二個層次講的是個人以外,人與別人之間的關係。所謂同是基督徒,意思是說彼此以基督耶穌為房角石,建立一個以神為家的單元、團體。是的,我們都是神的兒女,凡主內的就是一家人。大家應該以主耶穌所散發的愛為凝聚的根源;也要各人散發主愛至同一家中其他成員;更重要的是,要散發主愛至尚未信主的世人,邀請他們接受主,成為主內家人。


結語


     伊甸教會是一個成長中的小教會,教會成員也大都還年輕。弟兄姊妹中有的有特殊需要,例如要用到枴杖、輪椅、或要用點字。感謝主,因著有特殊需要,我們更迫切的要抓住耶穌。願主不輕看我們能力的微弱,但願主重視我們的擺上,但願主使用這小小的教會,但願我們成為主愛的管道,吸引人們歸向主。阿們。(作者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系副教授,將於本年七月三十一日提前退休,以學習事奉主的功課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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